(2009年 总装备部发布)
内容简介
《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深化和规范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作出了部署。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装备主管部门要在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竞争性装备采购。要根据装备自身特点和竞争条件,合理选择竞争模式,实行分类竞争;在装备的各个不同层次开展分层次竞争;在装备科研、购置和维修保障等各个阶段实行分阶段竞争;按照全系统全寿命管理要求和整体采购效益最优的原则,积极推行科研、购置与维修保障相结合的一体化竞争。《意见》还从建立装备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竞争风险防范和效益评估制度,建立质疑、投诉、仲裁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竞争激励和保护制度以及加强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配套措施建设的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