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中央军委发布)
内容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维修工作条例》是我军装备管理体制调整后,中央军委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我军装备维修工作的第一部基本法规,是我军装备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条例》共设13章76条,规范了我军装备维修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活动。《条例》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标准,按照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要求,坚持以可靠性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科学维修、质量第一、注重效益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整体筹划、突出重点、依法管理、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加强装备维修保障现代化建设,提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装备维修综合保障能力和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