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3日表示,美国国务院不负责任地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实施制裁,且不提供任何证据,这种肆意的单边主义做法已多次发生。美方行径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不利于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美国国务院的声明称,有迹象显示,被列入《防止向伊朗、朝鲜和叙利亚扩散法》制裁的企业向伊朗、朝鲜和叙利亚输送或购买了多边出口管理条例中的设备和技术,或是未被列入该条例,但相当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巡航、弹道导弹的武器。
美国政府于去年12月20日决定援用法案制裁上述国家的企业和个人。根据规定,美国政府机构不得与受制裁公司或个人进行业务往来,提供协助参与政府计划。此外,军事和国防物资的交易,也依《武器出口管制法》规定生效而中止,美方不得向被制裁的个人发出交易许可,已经发出的许可证也将注销。该制裁已于今年2月5日正式生效,期限为2年。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1日称,中方对美国的制裁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美国援引其国内法,对中国公司实施制裁,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准则,损害中方利益。中方敦促美方立刻“纠正错误做法,撤销对相关公司和个人的无理制裁”,停止做损害中方利益和中美关系的事。
美国国务院在接受记者提问时,未对中方的表态给予回应。
据报道,美国国务院2011年5月就曾以《防止向伊朗、朝鲜和叙利亚扩散法》为由对白俄罗斯、中国、伊朗、朝鲜、叙利亚和委内瑞拉企业和个人实施过制裁。 人民 新华社